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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公诉一处张光伟副处长莅临我院调研工作

江干检察 2019-03-30



 6月7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张光伟副处长一行来我院调研金融犯罪案件办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景新及公诉部部分员额检察官参加调研。



调研中


施景新副检察长

我院汇报了2015年以来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难点问题和建议。



张光伟副处长

张光伟副处长围绕金融案件办理中的法律政策把握、信访维稳防控、保障金融创新等方面打造浙检“金融品牌”的重要性及途径强调: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规范金融创新

近年来,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模式迅速发展,但由于缺乏准入门槛设置和有效监管,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层出不穷,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这是无序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基层检察院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依法办案规范金融创新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探索互联网金融犯罪从宽处理制度

坚持宽严相济办理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要根据涉案公司经营实质和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做分类处理。对于有实际经营行为、全部或基本退赔投资人损失、社会危害性程度较低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探索免刑或相对不起诉等从宽处理模式。


三是切实保障投资人利益

对于涉众型金融犯罪,应当积极挽损追赃,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利益。强化检察官在侦查阶段的提前介入,引导、督促侦查部门查明投资人数,便于后期追赃款项的合理分配。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妥善化解矛盾,避免缠访、闹访的发生。


四是强化协作破解金融案件管辖难题

金融案件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地域上较为分散,属地管辖过程中容易存在争议;个别案件中由于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定性不明确,也会造成级别管辖问题。因此,基层检察院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及上级院的沟通协调,规范指定管辖流程,妥善处理该类案件的管辖问题。


供稿丨刘   强

编辑丨邵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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